2021年6月10,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合并申报2020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给缴存单位提供便利,做好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工作,减少同一事项在不同部门重复申报现象,缴存单位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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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度
2021年度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年度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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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0日至7月25日,所有参保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开始合并申报2021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完成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把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医保部门与公积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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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网上提交,即时生效,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平台地址:
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
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结果可随时查询,住房公积金的申报结果可于本单位7月份委托收款日后查询,非委托收款单位可于7月25日后查询。住房公积金调整不成功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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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报后果
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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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自由选择缴费基数
以个人身份存档并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须在6月10日到7月25日期间办理申报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
如果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其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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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企业如需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建议在托收日前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https://dwwsyw.gjj.beijing.gov.cn/ish/gjjloginstyle/tysfgjj.jsp)或在所属管理部柜台办理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后,再申请降比或缓缴。
根据政策规定,生产经营困难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职工代表大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可在1%-4%范围内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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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缴费工资错误如何修改?
已成功办理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清册核定的缴存单位,未进行2021年7月公积金人员信息变更,可登录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撤回跨年清册,重新调整职工月缴存基数;已进行2021年7月公积金人员信息变更的单位可登录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调整一次职工月缴存基数。以上业务也可通过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未成功办理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清册核定的缴存单位,以托收方式缴存公积金的,在7月托收日前(且不超过25日)可继续通过市人社局网站申报;以非托收方式缴存公积金的,在7月25日前可继续通过市人社局网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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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可以办理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清册核定?
所有缴存单位均可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办理2021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社保与公积金系统中单位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须一致。
社保与公积金缴存职工信息一致或多于公积金系统缴存职工(若缴存社保职工少于缴存公积金职工,合并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将不成功)。
单位在公积金系统内的状态须为正常缴存状态且已完成2021年6月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状态为缓缴、封存或单位仅开户未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均无法合并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