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银四”换工作,社保需要转移吗?怎么转?有必要转吗?
“金三银四”期间换工人员作比较多,最近后台就有很多小伙伴咨询,社保转移的问题,如果你也疑惑,这篇文章请您一定不要错过!
“金三银四”换工作,社保转不转?先问自己这3个问题:
已经决定今后长期定居在新城市吗?
确定新城市为以后的退休地吗?
社保关系不再转移变动了吗?
01
分析自身情况
如果已经下定决心要去新城市定居,可尽快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如果仍想仗剑走天涯,可先不办理转移。待确定退休地后再办理!
1、问:我马上要从上海一家公司跳槽到北京一家公司了,但我以后还要回上海工作,现在一定要把社保关系转过来吗?不转,会不会过期?
答:
不用转移。可以等回上海工作时,将北京的保险转回上海。按现行社保政策,只要在退休前合并转来就行。转移社保关系后,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将累计计算。所以,确定后退休待遇领取地后再将社保转移过来,不会损失个人权益。
2、问:我经常换工作,换一次工作就要办理一次社保关系转移吗?
答:
视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办理。经常在不同省、市变换工作的参保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下,男性50周岁以下),可暂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保留参保人的社保关系,待转移到新参保地后会累计计算。
3、问:林阿姨2年前来到北京,目前已经在北京缴费2年。下个月即将退休的她,想把老家的社保转过来,可以吗?
答:
不可以,根据目前规定,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跨省流动就业的,应在原参保地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由新参保地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也就是说,像林阿姨2年前首次来到北京,当时已经超过40岁,在北京社保建立的就是临时账户了。
当然,临时账户人员参保缴费不会白交,参保人员可以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可以将临时账户的缴费信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02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因工作变动、人员流动,先后在不同省市、地区参保的人员,可以申请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
03
跨省就业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1、如果参保的地方和户籍所在地一样的话就可以在当地领取。
举个例子:退休之前虽然换过不同单位,但你一直在北京工作,又是北京户籍,就可以在北京领取。
2、如果参保的地方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的话,那么就在缴纳满十年的地方领取养老金。
举个例子:你是上海户籍,在上海缴纳了5年,又在北京缴纳了11年,那么就在北京领取养老金。
3、如果有多个地方都缴纳满十年了,那么就在最后缴纳满十年的工作地领取。
举个例子:你是山东户籍,北京交了1年,上海交了4年,杭州交了10年,武汉交了10年。最后十年是在武汉缴费,那就可以在武汉领取养老金。
4、如果多地工作都不满十年的话,参保人的养老关系和相关的资金就要转到你的户籍地,在户籍地领取。
举个例子:你是北京户籍,北京交了5年,上海交了8年,杭州交了9年,那么最后是在北京领取养老金。
这里有话说:无论你在哪里工作参保,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都是累计计算的,无论你有几个账户,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都将一并归集。
04
哪些社保关系能办理转移?
我们常说的社保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其中,工伤及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失业保险的转移主要是指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进行的跨省转移。所以,涉及到异地转移的社保主要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05
如何办理社保关系跨省转移?
办理流程:
1、转入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进入【申报业务管理】:
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入申请】:
选择类型后点击【确定】:
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参保凭证】点击【提交】:
申请成功:
2、转出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查询管理】,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打印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参保凭证】:
认真阅读《转移接续转出业务事项告知承诺书》后点击【确认】:
点击【提交申请】:
界面会生成《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选择【下载打印】,点击【保存】:
这里有话说:为确保缴费记录完整,建议转移人员在办理完成减员的次月申请打印《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