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消息! 综合保险即将并入社保年限
3月19日,上海市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本市原“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
这个《通知》其实是1个重磅利好消息! 这意味着上海综合保险即将并入社保年限了。
01 什么是综合保险?
什么是综合保险,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前因后果」:
一、2002年:综合保险的创立
针对大量外来务工人员(非上海户籍)缺乏社会保障的问题,上海于2002年9月发布《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推出“综合保险”。
政策全文:
https://www.shanghai.gov.cn/nw26170/20200820/0001-26170_27387.html
覆盖对象:
◆非上海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但不包括从事家政服务、农业劳动等灵活就业人员(初期)。
主要保障内容为:
◆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时一次性赔付。
◆住院医疗:住院费用报销80%,起付线为社平工资10%。
◆老年补贴:缴费满1年发放1份老年补贴(约社平工资的60%),累计最多3份。
二、2005年:政策调整
综合保险扩大了覆盖范围,将家政服务人员、农业从业人员纳入综合保险。
同时提高老年补贴标准,缴费满1年发放1份,额度从社平工资的60%调整为按实际缴费基数计算,提高实际补贴水平。
三、2011年:与国家社保体系并轨
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实施,要求全国社保制度统一,消除户籍差异。
因此上海于2011年7月起停止新增综合保险参保,原参保人员逐步转入城镇职工社保。
但是在2011年6月份《社保法》实施之前。在这期间来上海务工的非上海户籍人员,约有400万人在就业期间被缴纳了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现在随着这批人员逐渐面临退休,这一特殊时期的保险政策暴露出了很大的弊端,从而引起不满。
因为综合保险的性质属于商业保险,与职工社保没有任何关系,也不会进入个人账户或统筹账户,也不算工龄。导致很大部分人在法定退休年龄时,无法达到社保缴费最低年限或者养老保险领取金额变低。
02 新政出台,综合保险将并入社保年限
3月19日,上海市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本市原“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将综合保险并入社保年限。
应该如何看这个《通知》?
此次政策的核心在于两点:全额转入和年限折算。
一、全额转入
外来务工人员在到达退休年龄,即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0岁时,可以将其所积累的老年补贴全额转入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
二、年限折算
根据政策,综合保险缴费年限将按照一定的比例转换为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具体来说,每缴费1年的综合保险将折算为0.2333年的社保缴费年限。
换句话说,如果一名工友缴纳了4年3个月的综合保险,就相当于获得了1年的职工社保缴费年限。
这听起来可能有些复杂,但实际操作上并不麻烦。例如:
如果一位职工拥有6年的综合保险年限,根据0.2333的转化比率,这位职工大约可获得1.4年的社保。
对于不同人群也提供不同的解决方案:
■针对已退休的参保人员
对于那些已经退休但尚未兑现老年补贴的人士,可以选择将未兑现的老年补贴按照新规定转入社保,并重新计算养老金。
■未退休的参保人员
对于尚未退休的参保人员,综合保险转社保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够最低退休要求(15年-20年),并且需要在上海退休的话,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时选择一次性补缴不足的社保年限。
注意,补缴年限以及综合保险折算年限的合计不允许超过3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政策采取了完全的自愿原则。每位人士可以根据自身利益和意愿作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