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重新入职,能否重新约定试用期?

2025-3-27

员工离职后又入职,只要双方未发生过纠纷,对于多数企业来说都是欢迎的。

因为重招离职员工,不仅能帮企业节省招聘时间和精力,更多的是这类员工还能更快上手工作、融入团队,为企业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只不过,这里有一个大问题,稍不注意就会让企业陷入劳动争议中。这问题就是——企业对离职后再入职的员工,能否再约定试用期呢?

01 离职员工再入职,用人单位能否再约定试用期?

实践中,关于“离职员工再入职,能否约定试用期”的问题存在着诸多争议。一种观点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可以,一种观点则是同一企业但不同岗位就行。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试用期的设置目的是给初次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充分了解和磨合的过程。 

因此,法律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避免用人单位恶意延长试用期时间。在《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但对于《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是否仅限于同一段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实践中存在理解分歧。

例如,在笔者查找出的4个相关案例中,就有不同的判决结果。

员工离职后重新入职,能否重新约定试用期?.png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针对离职员工再入职,能否再约定试用期的问题, 法律层面上并没有较为确定的裁判标准。

但仔细梳理上述案例法院的认定理由,可以得出,法院在认定该类问题时,离职后重新入职的“时间长短和工作岗位是否一致”,是影响法院判决的主要因素。

02 离职时间和入职岗位,是能否再约定试用期的关键

因此,用人单位与离职后重新入职员工再约定试用期,会不会遭遇法律风险,关键就在于“时间和岗位”上。

一、时间层面上

对于离职间隔很久再入职的,重新约定试用期较容易获得法院支持;但对于离职间隔很短再次入职的,重新约定试用期,则有被认定构成违反法律规定的风险。

例如通过上述的案例,可以看出法院在审理时会考虑“同一企业下,两段劳动关系的间隔时间”来判断用人单位重新约定试用期的行为是否合法。

因为离职时间较长的,即使劳动者重新入职回到原先岗位上工作,也不排除劳动者因身体状况、技术迭代、劳动环境等因素,不能再次胜任原岗位的工作。

所以,用人单位对离职间隔很久再入职的员工,重新约定试用期存在一定合理性。

二、岗位层面上

此外,员工离职前与重新回来入职的工作岗位是否一致,也是影响法院判决结果的因素之一。

如果员工离职前的岗位和重新入职后的岗位一致,且工作内容没有出现重大变化的,一旦用人单位提出再约定试用期,大概律会产生劳动争议。

因此,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后,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是否需要重新约定试用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另外,虽然实践中已有“用人单位二次约定试用期”胜诉的案例。

但还是要提醒一下,为避免劳动者事后找茬,用人单位在重新约定试用期前,应当根据员工离职时间的长短、重新应聘的岗位是否与原岗位相同、劳动环境是否发生了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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