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重要的职工权益,目前已经有很多小伙伴开始咨询厦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及比例是否有变化,目前厦门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对新一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大家可以参考2019年的相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且不得高于20958.33元,不得低于1700元。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规定执行;
2.2019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2019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厦门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1.同一单位中,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同一单位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
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实施。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多少?
1.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2.月缴存额上限为5030元,下限为170元。
办理方式
单位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单位所有汇缴人员均应列入)和《厦门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业务网点办理;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的单位,可登陆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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