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就有赔偿?5种情况除外!

2021-3-1

“被辞退就有赔偿”这是很多人的错误想法,包括相当一部分的HR。以下几种情况,就算被企业辞退也是不需要赔偿金的。

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当前企业,在员工入职之后,都会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一般是在三到六个月。

如果在试用期,劳动者被证明能力不足,或者是不能胜任工作等,那么在员工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企业也是可以辞退劳动者,而且不用支付赔偿金。

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证明?

1、用人单位有具体、合法、合理的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对员工从事的岗位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该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性别、种族、宗教等就业歧视,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2、有证据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

通常情况下,录用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附件、入职登记表、员工手册或单独的录用条件确认文件中列明,员工入职时可由其签名确认知晓,并保留员工签字的书面文件,在仲裁或诉讼中,用人单位可以提供员工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

3、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可以用具体的考核制度以及留存的考核结果等作为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首先,考核制度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最好保留员工签字认可考核制度的书面文件;其次,考核结果由员工签字确认。做到程序合法、结果客观公正。

操作上可以定期(比如:每周、每月)对员工进行试用期考核。

4、用人单位据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

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必须在试用期内作出,超过试用期则不能以此为由解除。

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则事先应将解除理由书面通知工会并签收, 然后再将具体的解除理由和解除事实通知员工并签收。特别注意通知的理由应写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是不能胜任工作。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

比如说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造成了单位的经济损失,这些都已经触犯了企业的底线,如果劳动者有类似的行为,那么企业也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支付赔偿金。

同时与多家企业签订劳动关系

法律上面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只能与一家企业签订劳动关系,但是有的人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同时与两三家企业签订劳动关系,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企业也是可以和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而且不用支付赔偿金。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发现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拘留或逮捕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用人单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正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面临员工医疗期满,且无法从事原工作时,公司一定要慎重处理。

HR需要注意的是,调岗必须合理:

一方面,不要故意将医疗期满的劳动者调整到劳动强度或绩效标准更高的工作岗位上;

另一方面,如果新岗位与原岗位级别和薪酬差较大时,尽量与员工协商一致,以避免单方调岗无效的法律风险。

最后,需要对“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对于上述概念的解释,是需要企业有较高的举证技巧。

无论是企业管理者,还是HR,一定要明白的一点就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这种情况下,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企业无证据证明劳动者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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