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职场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亲亲小保汇总了新员工入职5大谎言,还在问试用期有没有社保的你需要学习一下了。
1.试用期不用缴社保
解释:我国的社会保险分为城乡居民社保和城镇职工社保两大类。城镇职工社保既为“五险”,是国家强制缴的,且需要在劳动合同签署当月缴纳。所以,员工试用期就应该有社保,不缴属于违法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那些要求员工写“自愿放弃参保协议”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无论员工自愿与否都必须参保。
2.工作满一年才能缴公积金
解释:关于公积金的规定各地标准不一样。北、上、广,河北,天津等地明确强制缴纳;但是也有广大的二线、三线城市未做强制规定。建议咨询当地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但是关于公积金的缴纳时间并没有工作一年才能缴的说法。
以北京市为例:
根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九条,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封存、注销等相关手续。
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和提取等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十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每次申请期限不超过1年。
3.试用期工资打五折
试用期,工资不会全额发放,你的公司是如何执行的呢?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水平。如80%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需按照最低工资执行。
同样以北京为例:
根据文件内容,如果试用期工资待遇低于2200元,则用人单位须补齐到不少于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动合同签一年,试用期3个月
还在问试用期多久?
我国《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可以说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同样,《劳动法》对试用期的时限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1月(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
<2月(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
<6月(<3年劳动合同期限)。
所以,出现签定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超过1一个月的行为是不合规的。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只能与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那些试用期过后还要继续考察劳动者的行为是不成立的。
而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是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
5.用人单位迟发工资怎么办呢?
当用人单位迟发工资该有什么规定呢?
有的单位月初发工资,有的则是月中或者是下旬发工资。工资发的晚一些倒是没关系,不过遇到迟发工资的情况就难过了,怎么办呢?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关于迟发工资的赔偿事宜: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可以申请赔偿,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迟发工资最多不能超过当地最长时间的限制。
以北京为例: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该规定明确了加付赔偿金的条件,即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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