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中新网、新华网等各大官方媒体相继刊发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过会消息。据悉,此次修正将是我国个税法案出台后第七次重大修正,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多项内容。
根据试行惯例,此次草案实施试点城市或将首选北上广等一线城市,5000标准有望成为上述地区很长一段时间的起征点。不过在我国分区域税制的前提下,5000元的标准注定只能是部分城市、地区的标杆,因为在我国的广大地区仍存在个税起征点高于5000的现象,西藏部分地区个税起征点≥7500元就是一例!
根据藏政发【2011】70号文件规定:
(一)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费用扣除标准由2000元提高至35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在扣除3500元费用后,仍可继续扣除按照国家和西藏规定取得的西藏特殊津贴、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及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免税项目。
(二)企业及未按国家统一标准发放工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一律按扣除限额扣除。具体扣除限额为:一、二类地区7500元,三类地区7900元,四类地区8300元。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按照上述限额标准扣除后,仍可扣除个人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全国统一规定的免税项目。
在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分区域税收政策下,不同地区税率差异明显。西部地区个税起征点冠压全国,内陆地区高于东部沿海城市,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起征点相对来说最为接地气,仍有不少专家认为即使提点到5000也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
目前,通过修改个税起征线以达到提高工薪层收入的实际意义已经迈出关键一步,那么企事业单位如何在我国当前实行的分区域税收制度中获得更多的实惠呢?
西藏开公司的好处:
契税免征
个人所得税≥7500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小企业免征
消费税只征收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15%,部分地区低至9%!
企业税收返还、部分增值税40-50%返还
对年纳税额超过500万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奖励一定企业发展金!
投资企业资金率达到30%以上的企业,可向西藏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利率低于全国商业利率的2.47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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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西藏地区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但是在强有力的地方税务优惠政策支持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前往西藏地区生根发芽,开枝散叶。而事实上,西藏今天的发展模式也正是学习了深圳、天津等地区崛起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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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西藏,扎西德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