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 苏琪
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的问题。

写回答 写回答
最佳答案
亲亲小保 小保官方问答
点赞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小程序
提 问

微信扫码

微信扫码小程序提问

APP
提问

下载APP

扫码下载 App 提问

分享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