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登记办理新注册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办理在京首次参保职工的社保登记,提交成功后,即时办结。 (二)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扫描二维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 2.社会保险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参保单位登陆社保网上服务平台,通过“申报业务”中的“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模块,录入职工信息(不含外资、台港澳、50岁<含>及以上新登记女干部、兼职工伤人员),其中“月均工资收入”一项录入职工在本单位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基数,并上传职工一寸白底电子彩照后保存提交,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职工医疗及其他四险信息是否导入成功。 (2)经办审核:在本市首次办理新参保登记的职工已实现“全程网上办”,单位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无需到经办机构审核;特殊情况需要到经办机构审核的,通过“业务报表查询”模块,点击“个人信息登记表”打印《北京市五险一金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1份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参保职工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各区经办机构前台提交材料。 (三)通过社保企业版申报办理用人单位通过“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录入职工个人信息并上传其电子照片,在“增员”模块中进行操作,通过“个人新参保信息报盘”模块中生成报盘文件并存至移动存储设备,打印出《北京市五险一金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1份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2份(加盖公章),以及参保职工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具有中丹互免协议的外籍人员须录入协议上的有效日期,且到期后须及时做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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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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