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期间,就“《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进展”举行专场发布会,介绍将逐步完善居家养老配套政策,老人可在门诊、体检等方面享受更优惠政策;并探索为居家护理老人发放补助等。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去年1月29日通过,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后,至今已9个月。
1 社区养老
家庭病床医疗费将医保报销
昨日,北京市卫计委副主任耿玉田介绍,2015年1-10月,全市新建老年人家庭病床数252张,为符合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老年人免费查床1588次,家庭医生式服务签约65岁以上老年人170余万。
考虑到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行动不便的实际困难,未来市人力社保局将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社区卫生机构为患病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并将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家庭病床建床费、家庭病床查床费、治疗医药费,此外还将报销起付线降低50%。
如果老年人出院后24小时内建立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按连续住院计算,无需再支付起付线。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徐仁忠表示,这样将进一步减轻居家养老患病老年人的医药费负担。
此外,北京将推进老年人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接受服务的优待措施,对老年人就诊、出诊、建立家庭病床实行“三优先”服务,免收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的老年人免收家庭病床查床费,每年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等。
为进一步方便老年人在居家附近就医用药,市人力社保局在医保社区用药报销范围中进一步增加224种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的药品,使社区医保可报销药品达1435种。徐仁忠表示,北京老年人在社区卫生机构就医,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相关费用都可纳入医保报销。
“未来,每个区要拿出一所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或看护医院。”耿玉田介绍,目前入户医疗与现行医生依法执业相关规定存在矛盾,现行规定要求医护人员必须在所注册的地点执业。北京将争取国家支持,探索解决制约医务人员为居家养老老人提供上门医疗的制度问题。
2 设施改造
今年推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北京目前存在着养老服务设施不足,不能满足各层次老年人服务需求的问题。城六区还有1600个老旧小区养老服务场所严重不足,适老性无障碍设施改造尚未开展,应按照老年人口分布和数量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由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闲置资产收回等方式,无偿或低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并提供运营资助。
市住建委副局级干部赵成在会上介绍,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主要是要考虑不影响消防通道,保证楼房安全的问题,同时还需经业委会和居民同意。
“为保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进展顺利,资金使用透明,住建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推广试点的方案,并将于近期发布。”赵成还说,对全市所有老旧小区、平房改造小区都要求一律配套无障碍设施和进行适老设施改造,以方便老年人生活和出行需要。
今年北京市还将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对城乡社区现有闲置设施进行全市普查、整理和信息收集,出台相关支持性政策,整合盘活存量资源,缓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