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

2015-12-30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按修正案中规定,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扶助的失独家庭,将继续获得扶助。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需修改计生法涉及生育政策的条款以及相关配套规定。通过此次修法,中国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新法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另外,修改后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据知,“再生育子女”指的是生育三孩及三孩以上的情形。

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现行计生法规定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措施以及对失独家庭的扶助等是否调整,是该法修改过程中的一大焦点。

上述问题主要涉及原法第二十七条,新法将该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修法过程中,计生法修正案草案曾一度增加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并规定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但由于各方对此分歧较大,根据建议,最终修改后的计生法未采纳相关条款。
单独夫妻生育势能将陆续释放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表示,2014年,中国出生人口1687万,比2013年增加了47万。这是近年来增加幅度最大的一年,主要是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产生的效应,有的专家认为,2014年我国初生人口呈现跳跃式上升。专家表示,以亲子关系为轴心的工具性婚姻已让位于以夫妻关系为轴心的爱情型婚姻。在这种情况下,年轻一代的生育观念更趋理性、更深思熟虑。

单独两孩政策的目标人群大多数生活在城镇,生育行为受经济收入、抚育成本、住房、教育、就业、健康、年龄等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表现为再生育的行为更加理性、更加谨慎。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表示,生育决策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大事,决策需要时间,生育本身也需要时间。生育意愿的表达、申请二孩和真正去生,这三者的数量是递减的,这是一个普遍的规律。

卫计委此前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女方在30岁以下的单独一孩夫妇占总量的很大比重,由于有稳定的政策预期,这部分人群并不急于申请二孩。单独夫妇累积的生育势能将会在今后几年陆续释放。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表示,据推算,有生育二孩意愿的夫妇应在600多万。预估三到五年时间逐步释放这部分生育需求,每年应在130万到160万之间。与目前的申请情况大体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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