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多次断缴,影响养老金申领?2022年社保断缴、补缴新变化
社保作为国家基础保障制度,对于人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买房买车要用、看病要用、生孩子要用、孩子上学要用、以后养老还得用,所以积极缴纳啊很重要。
最近呢,很多小伙伴在后台问:社保断缴怎么办,可以补缴吗?多次断缴,影响养老金申领吗?2022年社保断缴、补缴有没有什么新变化?下面就详细来了解一下吧!
社保可以补缴吗?影响待遇吗?
1、辞职了,没工作,社保断缴了,可以补缴吗?
不可以。只有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未缴的社保费,才能补缴。
根据规定,因为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为个人办理补缴手续。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断缴了,可以补缴吗?
不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月缴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3、单位工作期间未缴社保费的,可以自己补吗?
不可以。属于单位应缴未缴的,要由单位补缴,并且单位有责任为员工缴纳社保。
4、社保费断缴了,之前缴的养老保险会清零吗?
不会。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里的“累计缴费满15年”是指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的“累计”年限,而非“连续”年限。
5、社保费多次断缴,影响养老金申领吗?
不影响。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没有要求必须是连续缴费。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水平越高,以后领到的养老金就越多。
社保没交满,怎么补缴?
1、按年补缴
如果你到了退休年龄,还有几年(一般是三年,详情见各地官方规定)的时间社保才满15年,你可以每年补交,这样你退休时就能得到社会保险的福利。然而,你必须缴纳滞纳金来支付你的年费。
2、延迟退休
如果你在我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社会保险还没有支付15年可以申请延迟退休,最多5年。
当你延迟退休时,你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继续支付社保。我认为,绝大多数能够弥补社保的人都不希望延迟退休(公职人员除外)。
3、一次性付款
一次性缴满15年社保,这太方便了,然而这对于那些按年交社保的人来说太不公平。所以在新规下,这种方式已经被取消了。
少部分人群,符合以下条件,还能一次性缴满:
1、2011年以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2、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识青年;
3、男性65岁,女性60岁的退休人员,在2011年之前已经在当地缴纳了社保。
4、转为居民社保
假如距离缴满15年时间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选择每年度补缴是不划算的,也可以考虑将职工社会保险变成居民社会保险。
一些地方还可以一次性补缴,但这样做一方面是处理起来麻烦,另一方面待遇也要低于职工社会保险。
5、停缴社保,取出钱来
这种方式我个人不太赞成大家使用,就是大家如果你还没有交满15年,但是又不想再花钱补缴的话,那么你可以申请退保。
这样你就可以不用再继续缴纳社保了,而且之前交的钱也会退给你。但是这种方式有一个后果,就是退休之后,没有办法享受到医保以及养老金的福利待遇。
不管是谁,都需要了解到社保的重要性,所以在找工作的时候最好选择带五险一金的工作,因为有了社保我们真的可以享受诸多福利。
2022补缴注意这些风险
社保补缴是有条件的,限定了特定人群。但部分人通过想法设法满足条件,实现社保补缴,殊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
今日多地人社局转发人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风险提示的函》。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近期一些地方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中发生多起违法案件,个别人员弄虚作假,违规补缴,涉及人数多,涉案金额大,严重危害社保基金安全。
分析近期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案件的作案方式,既有社保经办机构个别工作人员违规办理等传统手段,也有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以下简称劳动监察)机构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以下简称仲裁)机构违规出具文书办理补缴等新特点。
部分地方理解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人社厅发〔2019〕94号)不到位,将有关文书作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前置条件。
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在劳动监察和仲裁上打主意,通过违规监察和仲裁取得有关文书,确立劳动关系办理一次性补缴、同时,这些案件普遍有内部人员参与和社会不法分子牵线搭桥,具有内外勾结、团伙作案的特点,有的在一次性补缴后随即跨省转移社保关系,隐蔽性较强。
(一)劳动监察人员出具虚假文书。
社会不法分子通过各种关系联络劳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劳动监察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出具核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虚假函件,为虚构劳动关系、违规一次性补缴提供法律文书。社保经办人员或共同作案,以手续齐全、程序合规为掩饰违规办理补缴:或审核把关不严,没有对文书、补缴人员身份、劳动关系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实,为违规一次补缴提供了机会。
(二)仲裁人员违规出具文书。
社会不法分子联络仲裁机构工作人员。仲裁机构违规受理案件,为无确认劳动关系争议的当事人出具仲裁文书。仲裁人员对劳动关系确认审查不严,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出具虚假仲裁文书。社保经办人员审核把关不严,没有对文书、补缴人员身份、劳动关系情况等进行认真核实,为违规一次性补缴提供了机会。
(三)社保经办人员违规办理。
社会不法分子通过贿赂等手段联络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社保经办人员借职务之便,利用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漏洞、盗用账号等方式私自在经办业务系统中录入虚假的参保缴费信息,并以此为依据开具补缴票据交由参保人员进行违规一次性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