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灵活就业工伤新政解读

2021-1-15

2021年广东省人力资源领域第一件大事就是推出了灵活就业工伤新政——《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55号)。一起来看看此次新政有哪些变化!

关于8类参保人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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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1、政策2021年4月1号实施。

2、非强制,从业单位自愿选择。

3、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该为员工参加社保五险而不是单工伤。

4、按从业单位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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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和300%,即缴费基数在4053.6-20268之间(2021年7月1日前)。

6、工伤保险关系自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次日起生效。办理了参保手续必须缴费,不缴费不生效。

7、不实施补申报和补缴工伤保险费,也不予退费。

8、单位要签承诺书。

9、不要求提交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明材料,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的,不作为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

官方宣传是鼓励雇用方、从业单位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工伤保险赔付外的相关待遇支出的。

雇主责任险,顾名思义,是保障雇主对于员工相关责任的保险,是一个劳动关系之下的险种,而本次广东新政之下的单工伤,并不基于劳动关系而存在,所以纵观市面上的雇主责任险,统统是用不上的。这个事情的本质就是,政府在灵活就业的保障上迈出了一大步。

政策地址:关于印发《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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