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1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拟由13%上调至14%
2021-1-4
根据日前召开的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工作内容,决定对《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十一条修改为:“职工每月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单位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十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用人单位每月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个人缴费人员按照自行确定的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二十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百分之八记入个人账户,百分之十四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照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根据深圳社保局官方公布了最新的社保缴费标准。明确2021年1月起深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按新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执行。相比较2020年的减免政策,养老保险(深户和非深户)比例上调1%;医疗保险一档非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上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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