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企业职工参保、转移及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说明

2020-12-29

社保新参/转入材料:身份证(扫描件);

公积金新参/转入材料:身份证(扫描件)。

社保公积金

平顶山市社保转移指南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

  1、参保凭证(转出地社保局转移窗口打印);

  2、接收函(社保转入地);

  3、联系函(社保转入地);

  4、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省外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转移人员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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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本地转移手续的办理:

  ①参保单位填报《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一式四份,到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企业注册窗口进行审核。《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需双方单位加盖公章。转移职工欠缴养老保险费的,需先补缴欠费。

  ②经审核表单符合要求的,由注册科(股)经办人为职工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在《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③参保单位将《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送交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稽核窗口进行复核。转出地、转入地相同的,由注册科(股)经办人直接将《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转稽核窗口进行复核。

  ④复核无误的,由稽核科(股)经办人在《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上加盖印章。

  ⑤相关人员按规定对表单进行留存。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或省内跨市转出手续的办理:

  ①转移人或转移人单位经办人持转移人身份证到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注册窗口申请转移。

  ②注册科(股)经办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缴费凭证》,并交付转移人或转移人单位经办人。

  ③转移人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缴费凭证》带至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或省内跨市转入手续的办理:

  ①转移人或转移人单位经办人持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转移人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资料,到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注册窗口进行审核。

  ②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注册科(股)经办人为转移人办理本地参保手续。

  ③转移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交付注册科(股)经办人。

  ④注册科(股)经办人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所填信息向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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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医疗保险报销相关说明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比例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70%;

  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住院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二次以及以后住院费用:起付标准是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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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医院级别有关:

三级医院标准: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办理材料: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榷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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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说明

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金额:

  门诊产前检查(围产期保健)500元/例;顺产1600元/例;难产1800元/例;剖宫产2800元/例;剖宫产的同时做其它相关妇科手术3200元/例;流产200元/例;引产1000元/例;输卵(精)管结扎800元/例;输卵(精)管复通术2000元/例;上(取)环80元/例。

  以上顺产、难产、剖宫产的医疗费支付限额均含分娩当次住院时发生的生育并发症和产后访视的费用。

  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并发症医疗费按上述限额支付个人负担过重时,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上述生育医疗费(除门诊产前检查外)由医保中心直接对生育定点医疗机构限额结算。高于支付限额的,按支付限额结算,低于支付限额的,按实际支出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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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及流程:

【医院自动报销材料】

  1、在医院医保办登记时,需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女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

  3、计划生育服务证。

【医院自动报销流程】

  正常情况下,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条件的、即可在定点医院即时刷卡结算住院生育(含分娩、流产、引产)费用。

  有以下情形的,需至医保中心办理手工结算:

  1、因急诊或抢救导致未刷卡结算生育费用的;

  2、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住院生育的;

  3、企业女职工流产或引产的;

  4、在平顶山市辖区外医院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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