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预扣缴又有新变化,2类纳税人无需预缴!
时值年底,很多资讯值得大家关注,关于明年的个税预扣缴又有了新变化。新方法下需要做什么,操作怎样?一起来看看吧!
在新一期的个税预扣缴具体操作中,采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并预扣本年度1月份个税时,系统会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自动汇总并提示可能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对、确认后,即可预扣预缴个税,操作简捷方便。
采用纸质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则需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判断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并需从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起,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填写“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及时确认、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更好享受政策红利
近期,个税纳税人还要注意在年底前及时确认、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照规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要纳税人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以便享受政策红利。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兰敏介绍,主要有几种情况需要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子女和老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需要修改2021年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扣除情况;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等。
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为例,进入APP首页后,点击热点专题“开始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啦”,然后选择扣除年度“2021”,就可以开始确认各种信息了。
对普通纳税人来说,如果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那么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一键确认即可。如果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等相关信息,要在2020年度信息基础上,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对于需要作废去年已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2021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后,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即可。对于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可在进入热点专题“开始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啦”后,选择扣除年度“2021”再点击“子女教育”进行申报。
税务部门提醒,若未能及时关注、修改,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若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还可能影响纳税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