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提醒:社保减免缓政策将于12月底终止
2020-12-2
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2020〕 7号)》文件规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将于2020年12月终止,请相关单位及时做好资金准备,以免产生滞纳金并影响权益记录。
同时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失业、工伤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也将于2020年12月底终止,请您及时做好全额社会保险费扣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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