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6倍工资,今年中秋+国庆的加班工资这样算!
2020-9-25
临近十月一小长假,想必很多用人单位都已经发布了放假通知,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也就2020年中秋+国庆放假时间予以了明确,中秋及国庆假期放假时间为:
10月1日(星期四)至8日(星期四)放假,共8天。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围绕加班工资这个问题,人社部同样予以了说明: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这也意味着2020年国庆法定假日是从10月1日至10月4日,而不是1-3日,网络上说的6倍工资也是谣言。
中秋国庆假期加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加班:加班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200%
法定日加班:加班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300%
每小时加班工资及=日加班工资÷8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关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