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员工离职形式与经济补偿一览表(11月29日更新)

2024-12-2

一说到离职,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赔偿”问题,公司无故辞退员工会进行赔偿是大家都知道的知识点,那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有经济赔偿吗?

本文知识点超多,都是绝对干货,建议员工和HR都一起学习起来!

重点提前看:

1.劳动者在主动辞职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2.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有经济补偿吗?

3.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应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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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劳动者在主动辞职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关于“劳动者在主动辞职后,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这个问题,咱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案情回顾

原告王某于2019年4月16日入职某光电公司,从事技工岗位工作。在职期间,该光电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王某支付工资,并为原告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工作3年多后,王某在光电公司人事部门填写了一份《离职确认书》载明:

◇“本人系现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在此确认……个人提出,主动申请离职,本人将在劳动关系结束日前完成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原告在该确认书“员工签名确认”一栏签字确认。

2022年8月,王某向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2000元。仲裁委驳回王某的全部仲裁请求。后王某不服该裁决,向东湖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东湖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被告提交并由原告签字确认的《离职确认书》载明,原告系个人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故对原告主张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一般而言,大家通常所说的“辞职”是员工要求离职的一种习惯性称呼,在法律上的规范用词应为“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时,解除理由诸如“家里有事、个人创业”等等,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同时还要注意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期间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未按照上述程序自行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行为,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此时,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无条件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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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有经济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0.5个月工资。

可见,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法定标准就是俗称的“N”;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时,用人单位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03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应该怎么算?

一、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日常工作中,大家都会陷入一个误区:员工主动离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其实不是的,这需要区分员工离职情形。

情形1:公司无过错,员工无过错

这种情形下,如果员工是正式员工,只需将辞职意愿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到公司即可。

员工提出辞职,只要公司收到书面通知,员工的辞职要求就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公司不存在法律上规定的过错行为,公司可以在收到辞职通知的30日内的任何一个时间,与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如果员工中途反悔,希望撤回辞职通知,公司有权拒绝员工的反悔申请,并要求员工根据公司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这种情形下,公司并不需要向员工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员工也不得向公司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情形2:公司有过错,员工无过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是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主张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包括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坏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司存在以上过错行为时,即使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支付标准可查看下表:

最新修订!员工离职形式与经济补偿一览表(11月29日更新)1.png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情形1:过失性解除

主要是指劳动者因违反了以下几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提前通知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即: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能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可量化的违规行为,才能使用过失性解除。

情形2:非过失性解除

企业因以下几种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在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

即: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具体的支付标准可查看下表:

最新修订!员工离职形式与经济补偿一览表(11月29日更新)2.png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违法解除主要包含以下三种情形:

情形1: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不满足时,用人单位仍解除劳动合同

主要是指《劳动合同法》中的36条的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法》39条的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法》40/41条的单方预告解除。

情形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主要是指《劳动合同法》40条单方预告解除,需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41条单方预告解除,需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情形3: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

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主要是指《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劳动者处于以下几种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过失性解除或经济裁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的支付标准可查看下表:

最新修订!员工离职形式与经济补偿一览表(11月29日更新)3.png

四、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

N、N+1、2N都是实践中约定俗成的一些叫法。以N为例,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N是工作年限,用来指代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

一、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

1、通用经济补偿金公式=S×N

S: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且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N: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公式=S×N+S(上)×1

N+1:有非错解除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S(上)×1: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3、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式=S×2N

2N: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通用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N、N+1、2N的应用

1、N的适用情况

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N实际为工作年限的代称,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都为N。

2、N+1的适用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中的三种情况,会涉及到N+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3、2N的适用情况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2N,比如说,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等。

ps:网上有人提出2N+1、2(N+1)等概念,这些并不存在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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