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发布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近日,晋城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通告。自9月1日起,晋城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全面展开。相关参保登记、缴费标准、征收期限等事项内容如下:
根据公告内容,晋城市2021年度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具体政策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已办理参保登记但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需要指出的是,缴费人通过微信、手机APP等渠道缴费时,一定要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因自身原因造成缴费错误或重复缴费,由缴费人自行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从今年起,市医保中心不再直接经办市直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业务,市直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应到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缴费标准方面,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2020年预收2021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2020年出生的新生儿错过2021年度缴费期的,可在出生六个月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补缴2021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逾期不能补缴。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需政府各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补贴的,由医保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原有渠道办理。对需个人缴纳差额部分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标注具体缴费金额,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办理缴费。符合补缴政策且补缴保费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具体补缴金额,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办理补缴。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选择自行缴费、集中代收任何一种方式办理缴费。
自行缴费: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也可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
集中代收:缴费人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村集体补助、资助等由协办人员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缴费成功后,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选择“我的缴费记录”可实时查询通过微信缴费的明细信息;选择“参保人缴费查询”,可以查询微信、协作商业银行(手机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各种渠道缴费入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