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建省养老金调整细则出台,人均上涨5%
7月17日福建省宣布上调养老金!
福建省人社厅及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福建省2019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连续第22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也是连续第5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今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将有200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参考2019年福建养老金调整细则
调整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根据《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根据通知,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其中,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按55元调整;挂钩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2018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56%调整增加,再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适当倾斜部分,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18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543元的,补齐至2543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