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2020-5-7

生育保险是社保五险中重要的一类保障福利,尤其对处于妊娠期间的女性而言,可以报销产前检查等多项支出,可谓是十分贴心。但是并非参保就可以直接享受生育保险的报销福利,也是有要求的。本文就带你了解一下广州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是怎样的!

生育保险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第一种情况: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第二种情况:参保人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第三种情况:参保人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包括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致使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参保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附: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个人垫付,分娩或终止妊娠后(未满1年的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1年内,参保人将相关资料交参保单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和结算参保人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应支付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中心拨付。

上述内容你看懂了吗?亲亲小保提醒大家,社保关系到自己的多项权益,生育保险报销功能只是其中一项,大家一定要重视。

关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