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来了!医保卡的钱用不完,还可买商业保险!
为进一步推进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险业务的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上海银保监局起草了《上海市医保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并于近期向在沪各保险公司征求了意见。
医保专属商业健康保险,是上海为减轻参保职工自费医疗费负担、更好地发挥医保个人账户医疗保障作用,而试行推出的一项惠民举措。试点推出两年来,不仅涉及住院自费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还于近期新增百万医疗费用保障、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这两款新产品。
其实,除上海之外,近年来,多地出台政策文件,鼓励老百姓用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深受百姓欢迎。
但仍有不少市民对这一惠民政策知之甚少:哪些人可以购买?可以买哪些险种?去哪里购买?
哪些人群可以购买?
上海市医保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于2017年7月起试点。随后,《上海市医保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管理试点办法》开始实行,并将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
在试点两年的基础上,上海银保监局正式起草了《管理办法》。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意味着,经过前期试行,上海医保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已经具备了向更多险种、更广范围铺开的条件。
据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9月底,上海已有超过16万人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险,出单数35.57万件,累计保费1.72亿元,累计保险金额571.73亿元。
那么,具体有哪些人群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呢?
在上海,根据规定,凡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职保)的参保人,可按自愿原则,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购买经中国银保监会备案、上海市政府同意的商业医疗保险专属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职保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仅能为本人购买,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均为本人,不能为家人、朋友购买商业医疗险。此外,仅可向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一款产品,但不同产品可向不同保险公司投保。
另外,有市民关心:如果职保个人医疗账户中历年账户没有结余,但当年账户有结余,能用当年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医疗险吗?
答案是:不可以。
据了解,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以医保年度计入,上海市实行的医保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第二年的3月31日。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分为当年账户与历年账户,当年账户资金经结算后计入历年账户余额。
首次投保的支付方式有以下三种:医保账户扣款优先,余额不足时银行卡全额扣款;仅医保账户扣款;仅银行账户扣款。
可以买哪些险种?在哪里买?
那么,可以用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买哪些商业医疗险产品呢?
据了解,上海参保职工使用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须经中国银保监会备案并经上海市政府同意。
目前,上海已开发了“上海医保账户住院自费医疗保险”“上海医保账户重大疾病保险”“上海医保账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上海医保账户医疗保险”等四款产品。这四款产品各家保险公司条款统一、费率统一。
而且,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医保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应遵循保障为主、合理定价、微利经营原则。
具体可以向哪些保险公司投保呢?
从《管理办法》来看,经营此项业务的保险公司需符合多项条件:
(一)以报告时点评估,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所属总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00%,其他保险公司所属总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50%;
(二)依法合规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在上海经营健康保险业务连续五年以上,具有成熟的健康保险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
(四)具备功能完善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能与上海市人身险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和数据传输,并确保信息安全;
(五)具有经中国银保监会审批或备案,并经上海市政府认可的商业健康保险专属产品;
(六)具备完善的业务、财务管理规定,配备适应业务需要的服务队伍;
(七)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或上海银保监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前,上海市具有经营此项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共为9家,分别为:
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上海分公司、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上海分公司、泰康养老保险上海分公司、平安健康保险上海分公司、太平养老保险上海分公司、建信人寿上海分公司。
此外,根据要求,保险公司经营医保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误导公众,不得缩小保障范围,不得强制同时购买其他商业保险产品,不得变相违规开展价格竞争破坏保险市场秩序。不得诋毁同业,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换保险公司,也不得从其他保险公司恶意抢夺客户。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医保卡余额购买商业保险,不仅盘活了数百亿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同样也激活了商业医疗保险市场,在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