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保菌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青岛将启动2016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今年以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自6月份当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新标准,1-5月份社保基数调整差额要予以补缴。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数据,2015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715元(4476元/月)。按照相关政策规定,2016年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2686元/月)和高于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2114元/月)的参保人员在本次调整补收范围内。其中,企业在职职工随用人单位进行差额补收,无需个人办理。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同时予以调整,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387.56元、1110.11元、832.66元,每月缴费额分别较去年同档次缴费额增加135.78元、108.81元、81.53元。
青岛市人社部门提醒,为保障个人社会保险权益,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须在扣款日前将今年1-5月份的基数补收差额以及6月份当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存入本人代扣代缴银行卡或存折上,避免因存款余额不足造成缴费中断。另外,今年1~5月份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须尽快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基数差额,重新计发养老待遇。
参保人需要了解本人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补收等事宜,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或拨打12333电话进行咨询。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等问题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亲亲小保”咨询,或者通过手机“亲亲小保”App与社保顾问进行咨询。
文章来源: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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