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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官方问答
您好,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中第一条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由此可见,只要具备申请病假的材料,即有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假单,则应按照病假处理。 法定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超过法定医疗期仍需休病假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女员工保胎期的时间,即使法定医疗期满,只要她持符合要求的诊断证明或病假单,仍可以请病假并按法律法规享有病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