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 15******997
小陆今年年中进入本市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这半年小陆的业绩考核排名一直垫底,公司安排其参加了几次业务培训,但业绩仍未达到公司标准。昨日,人事经理口头告知他公司将以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下周就无需再来上班了。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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